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英文名称为The Nanjing Institute Of Interior Design。英文名称缩写为NIID。
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南京市室内设计工作者及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社会职业道德;团结南京室内设计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室内设计道路;发挥室内设计师的社会作用,维护室内设计师的权益;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广泛开展学术的自由讨论,发展与国内外同行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室内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水平;面向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在与建筑室内有关的设计、科研、施工、教学等方面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学术讨论、交流、研究和考察,促进设计水平的提高;
(2)普及室内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3)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4)组织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创作的竞赛,举办设计及工程的评奖与评优活动;
(5)接受政府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及参与室内建筑师、室内设计师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6)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及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技术培训活动,推动知识更新;
(8)举办专业展览,编辑出版学术专著、刊物和科普读物;
(9)承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10)发挥政府与设计师之间的桥梁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室内设计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倡导职业道德,表彰奖励在学术交流等活动中的优秀室内设计工作者。
(11)开展设计师与室内装修材料及制品制造与销售厂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团体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各类会员,必须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分别具备以下各类会员条件。
(1)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建筑师、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室内设计工作者;
②从事室内设计工作十年以上,有相当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或有重大贡献者;
③热心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2)单位会员:与室内设计领域有关的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及生产等单位、企业、学术团体。
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学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二名会员介绍,并填写入会申请表;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
(4)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个人会员
①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 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③ 参加本会的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④ 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科技信息;
⑤ 使用本会会员的名义;
⑥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团体会员
① 参加本会的活动;
② 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刊物和本会编印的学术资料;优先在上述出版物上予以介绍;
③ 可请求本会协助办理业务、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
办公电话: 025—83790927
手 机: 13951018560
13951734681
传 真: 025—837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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